统计局机构职能

  • 索引号:MB1B67004/2020-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二七区统计局
  • 关键词: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4-28
  • 发布日期:2020-11-0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统计局机构职能

    (一)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 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 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 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 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落实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 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 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 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 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 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 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 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 预警监测系统;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 建议。

    (九)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资料的编 辑出版工作。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系统。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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