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开区整治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给垃圾收运戴上“紧箍”

  • 索引号:41604893X/2020-007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11-10
  • 发布日期:2020-11-1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开区整治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给垃圾收运戴上“紧箍”

    11月10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郑州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召开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会上获悉,经开区制定出台十九项要求,将从11月10日至12月5日分三个阶段,重点整治生活垃圾收运车辆私拉乱倒、密闭不严、滴漏遗撒、乱停乱放、车体破损等问题。同时,为进一步健全经开区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将由环卫部门牵头,以6个办事处为单位,组建专业化队伍(公司),建立长效机制来统一规范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队伍。

    “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总体良好,但是按照郑州市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和郑州市城管局工作会议精神,经开区仍然存在收运不规范、不及时,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车容差、车况差、车身未经许可任意设置环卫标志等问题”,经开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区城管局机动中队、各办事处执法中队前期的执法过程中,就发现部分车辆未取得生活垃圾运输服务许可非法从事营运,部分办事处垃圾运输过程“滴漏遗撒”现象突出,垃圾运输车辆“私拉乱倒”问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既影响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又影响垃圾收运体系的建立健全,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也容易带来运输安全隐患。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在经开区6个办事处范围内开展,并以城乡结合部为整治重点。同时,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厨余(餐厨)垃圾收运车辆三种车辆,针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制定了“必须在车尾喷涂放大号,车门及箱体两侧喷写单位名称简写”等6项要求,针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制定了“全部使用纯电动新能源车辆,淘汰燃油车辆”等7项要求,针对厨余(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制定了“必须持有双向登记,按指定的地点倾倒”等6项要求。活动开始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开展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核查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许可但仍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企业与单位;对已取得许可但不履行承诺或运营不规范的企业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各办事处将对所属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全面自查摸底,逐一排查辖区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建立问题台账,凡不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全部禁止使用,辖区中转站也会暂停接收不符合要求的收运车辆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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