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拟对 郑州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 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 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农业西路机电市场北 50 米 | 郑州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为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57 万元;项目以水泥、粉煤灰、矿粉、石子、砂子、水泥外加剂等为原料年产 10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主要设备包括配料站、皮带机、搅拌主楼、计量系统、水泥罐、粉煤灰罐、矿粉罐、控制系统等。 | 一、 废水: 主要为搅拌机清洗水、水泥运输车辆清洗水、自动感应水幕喷淋装置使用水、物料运输车辆冲洗水以及职工的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水、水泥运输车辆清洗水、自动感应水幕喷淋装置使用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部分泥砂后,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物料运输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重复用于车辆清洗。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 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入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砂石等装卸起尘,骨料和粉料输送粉尘以及道路运输扬尘,食堂油烟。 本项目的每个水泥罐、粉煤灰罐、矿粉罐顶部均自带有除尘系统。项目共有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为使用的粉料罐分别单独配备1台袋式除尘器,每个搅拌室配备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每条生产线的2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共用1个排气筒。水泥罐、粉煤灰罐、矿粉罐产生的粉尘经灌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入脉冲除尘器进一步处理,搅拌室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配料仓上方设置半密闭的集气罩,配料仓下料口处设置密闭的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1台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输送皮带要求全密闭;原料存放车间全密闭并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在车间的进出口设置全自动水幕喷淋装置;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厂区的生产区域全部硬化,并及时清扫。经处理后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三、固废: 项目营运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噪声: 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 2008 ) 2 类标准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