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关镇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25829000/2020-000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工作
  • 文号:城政文〔2020〕51号
  • 成文日期:2020-09-04
  • 发布日期:2020-11-12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城关镇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 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 工作方案


    为规范餐饮业油烟排放行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和《郑州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管理办法》 等 相关 法律法规 要求, 结合我 辖区 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为工作思路,以 “治油烟”为工作重点,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目标,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打牢基础。

    二、整治活动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 “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餐饮业油烟污染分类精细化管理防治机制,实现精准治理、规范防治的目标, 实现餐饮业油烟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环境的影响,促进我 镇 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

    三、整治范围、对象、任务

    (一)整治范围

    城关镇辖区 内 。

    (二)整治对象

    1.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 不符合环保要求、不能达标排放 的餐饮服务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油烟污染的 “两无”( 食品经营 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户。

    2.按照《郑州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管理办法》划分为餐饮业新改扩类、住宅楼餐饮类、内部食堂类、沿街餐饮业类、非沿街餐饮业类和重点区域类共六类。

    (三)整治任务

    1.必须安装 符合环保要求 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标排放。

    2.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的规范排气烟道。

    3.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整治达标后依法办理相关行许可手续。

    4.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的,依法取缔。

    四、职责分工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工商所和食药监所,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综合执法中队 负责依法查处关闭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烧烤点;对餐饮业油烟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进一步完善餐饮业城市道路容貌标准 。

    工商所和食药监所负责 取缔无证、无照的餐饮经营户;依法吊销关闭的餐饮服务业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建立餐饮业法人相关承诺备案机制 。

         派出所 :对干扰执法、暴力抵制 辖区 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积极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联合执法,保障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各 村 :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五 、工作要求

    (一) 各部门、各村 要把餐饮业油烟集中 分类管理及 整治工作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确 定 专人负责落实,确保按时完成 任务 ,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二)各部门 、各村要 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凡逾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业主,由 执法中队 依法处罚,情节恶劣的单位,由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关闭;

    (三) 各部门、各村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集中整治活动意义、目的、要求,营造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确保集中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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