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申领社保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 2020〕17号)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 18 〕 36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中小微企业申领社保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注册,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上述三类新招用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 以 在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系统 登记失业时间为准,登记失业期间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 。

2.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当年 1月1日-12月31日毕业,毕业后至招用前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 。

3. 离校 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离校时间以毕业日期为准,离校 1年内进行过 未就业实名登记 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至招用前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 "先缴后补"的办法,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按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 申报资料

1.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

3.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 录 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 2);

4.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 录 人员社保补贴情况公示表(附件 3);

5 .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在企业所在地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已办理就业登记;

6 .符合条件 的高校毕业生的 毕业证复印件;

7 .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 订立 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8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查询表(单);

9 .中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

10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原件、复印件(首页和有营收数据页即可),报送给税务或统计部门的有关营收收入材料,上年末企业全体人员银行工资流水 ;

11.企业申请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

四 、申报流程

( 一 ) 申请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备齐材料 到 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审核,同时附件 2-3电子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

( 二 ) 审核 公示。经审核符合 享受补贴的中小微 企业及人员名单进行 5个工作日的公示;

( 三 ) 资金拨付。 享受 补贴 企业及 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区财政金融局复核 后 ,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办理时限

一般按季度申请办结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申报补贴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如实申报,如查实存在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相关人责任。

2.中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 附件 5 ) 规定标准进行类型划分,各企业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类型划分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提供佐证材料。对划型分类存在问题的企业,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园区运营中心出具认定意见。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国槐街 8号火炬大厦A座3001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耀宽   杨光   黄艳莉          

联系电话: 67981776  67992832

邮箱: gxqcyjyzx@163.com

 

附件: 1 .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 .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 .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保补贴情况公示表

4 .企业申请承诺书

5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人力资源局

                             2020年11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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