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郑法政办〔2020〕12号)要求,11月12日上午,航空港实验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郑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内容,航空港实验区各委(部)、局、办,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分管副职及本部门负责法治业务的处室负责人参加。
会上,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法院法官崔纪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中的典型案例,对行政应诉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了解和掌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应诉能力。
会议强调,各单位在收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后,要高度重视,及时报告请示,加强沟通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法制办将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及时掌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