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郑州闼闼嵩阳木业有限 公司年产40万樘木门改建项审批公告

  • 索引号:416264958/2020-00297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2020-11-20
  • 发布日期:2020-11-2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郑州闼闼嵩阳木业有限 公司年产40万樘木门改建项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11月20日对郑州闼闼嵩阳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樘木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闼闼嵩阳木业有限公司

    郑州闼闼嵩阳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樘木门改建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玉京大道西段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闼闼嵩阳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玉京大道西段,本次技改在现有厂区内改造,不新增产能。

    本次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2#油漆木门生产线改为免漆木门生产线,4#油漆木门生产线拆除原漆雾过滤器(水帘)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改与1#线共用一套沸石浓缩管道转轮 焚烧方式(RTO)装置,同时调整了各生产线的生产规模。本项目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辅助工程均全部依托现有工程设施,不再新建。

    主要工艺流程为:门扇工艺流程:基础下料-雕刻-喷涂胶-平贴吸附-压合-方门-封边-开锁-雕刻、开槽-成品;门套工艺流程:基础下料-封边-铣型-包覆-订线-精裁铣型-成品。

    主要生产设备为:精密裁板锯、数控门扇四面锯、全自动封边机、数控木门孔槽加工机、封边循环线、跃通数控加工中心;多功能包覆机、跃通门套加工机。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工工序粉尘、喷胶废气、包覆、封皮废气、喷涂及风干焚烧废气、危废间贮存废气等。

    1、木工工序废气

    ①1#油漆线门套生产线精裁工序、开槽工序、雕刻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中央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油漆线门扇生产线下料工序、异形加工工序、雕刻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中央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油漆线UV滚涂自动生产线砂光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中央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②2#线门扇生产过程中下料工序、方门工序、封边工序、开锁工序、雕刻开槽工序以及门套生产过程中订线工序、精裁铣型工序等木工工序产生的粉尘,与4#油漆线木工工序共用一套中央除尘设施(2#线与4#线紧邻)。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0.06kg/h,排放浓度为0.61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③2#门扇生产过程中雕刻工序以及门套生产过程中下料工序、封边工序、铣型工序等木工工序产生的粉尘,与3#免漆线木工工序共用一套中央除尘设施(2#线与3#线紧邻)。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0.14kg/h,排放浓度为4.23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④4#油漆生产线砂光打磨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1.54kg/h,排放浓度为0.15mg/m³。处理后木工工序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2、有机废气

    ①门扇喷胶工序有机废气

    2#线门扇喷胶工序与3#免漆线喷胶工序共用一座喷胶房,产生的颗粒物在此状况下通过侧方的干式除尘柜(布袋 过滤棉)收集后,进入一套UV光催化氧化设备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集气罩收集效率95%,除尘效率90%,综合净化效率85%,风机风量32380m3/h),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196kg/h,排放浓度为6.04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123kg/h、排放浓度为3.81mg/m³,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10kg/h;)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³)

    ②门套包覆、封边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新增2台包覆机,与3#号线原有包覆机、封皮机共用一套环保处理设备,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65kg/h,排放浓度为2.44mg/m3;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10kg/h;)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1#油漆线喷涂及风干工序与4#油漆线喷涂及风干工序有机废气焚烧废气

    改建前,4#线喷漆及风干工序有机废气通过水帘过滤 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改建后4#线喷漆及风干工序有机废气与1#线喷漆及风干工序共用1套沸石转轮浓缩 焚烧方式(RTO)处理系统,处理后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预测可满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甲苯排放浓度40mg/m³、二甲苯排放浓度70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10kg/h;)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³)。RTO采用天然气进行燃烧,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1-2019)表三标准:(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SO2限值200mg/m³、NOX限值200mg/m³)

    ④危废间贮存废气

    废间贮存废气主要为厂内收集储存废油漆桶、废胶水、废漆雾过滤棉、废过滤材料、废沸石转轮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危废暂存间密闭,在库房上方设置收集管道,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一台光氧催化设备(风量3500m3/h,净化效率60%)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简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18kg/h,排放浓度为0.52mg/m3;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10kg/h;)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和食堂用水。本次技改不新增员工,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20352 m3/a(67.84 m3/d),依托原有3座化粪池(每座容积为25m3),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m3;BOD5≤300mg/m3;SS≤400mg/m3),然后经污水市政管网进入登封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精密裁板锯、数控门扇四面锯、孔槽加工机等木工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固废: 项目运营期的固废主要来自于基础下料以及雕刻掏洞等工序产生的木料边角、碎玻璃及锯末、刨花等,以及除尘器收集的锯末及粉尘;漆雾过滤系统产生的废过滤棉,沸石转轮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沸石转轮;废活性炭,废胶水桶、废油漆桶及职工日常办公生活垃圾。

    木料边角、碎玻璃、刨花统一收集存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漆雾过滤棉、废活性炭、油漆及稀释剂容器、废弃过滤材料、废沸石转轮、设置专用收集装置收集,收集后暂存于闼闼嵩阳木业厂区危废暂存间(8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实现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分局窗口(452470)


    附件
  • 登环建表[2020]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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