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 郑州奥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 4S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电话: 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奥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 4S店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杭州路交叉口产业园 D14# | 郑州奥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6万元,项目经营建筑面积11311平方米,包含整车销售—售后维修—客户回访。年销售汽车1440辆,年维修量2940辆、喷漆量1260辆、保养量4200辆。 | 一、 废气 调漆、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 UV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二级标准要求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的相关要求,且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得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打磨、焊接区域三面封闭,一面进出车辆,工位固定,工位上方设集气罩,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灶头要求。 二、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标准要求,然后排入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 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 固废 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