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中原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暂行办法》(中原办〔2018〕3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中原区2019年度科技创新扶持奖补申报工作,对2019年符合本办法的企业进行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经上级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中原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申报当年及上一年内未列入郑州市信用中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三、奖补类别及标准
(一)科技型企业培育
鼓励辖区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及认定工作。当年被认定为市级科技型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
(二)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对当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有效期满并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获得资金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限期内不得外迁。
三、审核程序
(一)初审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收到辖区企业申报资料后,协助企业到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材料,并做好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类别、符合条件、所属行业等材料的初审工作,将书面审核意见送至区科技局。
(二)复审阶段
区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实地查看,确定拟补助名单。
(三)公示阶段
通过复审的企业名单,区科技局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区科技局提出;区科技局自异议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出具处理意见。
(四)资金拨付
公示完成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进行财政拨款。
四、需提交资料
(一)科技型企业培育
1.《中原区企业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请表》和承诺书;
2.上级部门认定科技型企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1.《中原区企业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请表》和承诺书;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或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A4纸按顺序装订,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时间
企业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4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报材料请自行下载,见附件)
2.受理地点: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3.各街道办事处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将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的申报纸质材料连同推荐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于12月4日前集中报送区科技局307室。
4.中原区科技局及各办事处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中原区科技局 | 杨丹青 | 67629200 |
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 郭 星 | 68558681 |
桐柏路街道办事处 | 葛莎莎 | 67510075 |
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 任 佳 | 61290177 |
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 秦笑语 | 67633569 |
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 张 鹤 | 55906690 |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 郭 义 | 68635614 |
须水街道办事处 | 孟丹凝 | 67811152 |
西流湖街道办事处 | 陈 政 | 56807172 |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 李翠颖 | 61700952 |
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 胡 静 | 67682601 |
秦岭路街道办事处 | 张 雯 | 67602033 |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 魏 波 | 67363945 |
莲湖街道办事处 | 刘 荣 | 67135986 |
柳湖街道办事处 | 方 瑶 | 56803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