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关于河南城源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构件项目、年产60万立方米城市海绵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城源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年产20万立方米装配式预制构件项目、年产60万立方米城市海绵体材料项目 | 登封市大冶镇 |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240亩,总建筑面积64667.05m 2 平方米,其中利用老厂房及办公用楼共16803.6m 2 ,新建厂房47863.15m 2 。 | 一、废气:主要为PC预制构件筒仓废气、城市海绵体材料筒仓废气、PC预制构件搅拌机粉尘城市海绵体搅拌机粉尘、运输过程原料堆存及装卸粉尘、食堂油烟。 PC预制构件4个粉料筒仓废气分别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4m高排气筒排放;城市海绵体材料4个粉料筒仓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4m高排气筒排放;PC预制构件搅拌机粉尘和城市海绵体材料搅拌机粉尘经收集后分别采用袋式除尘器(共2套)处理通过34m排气筒(共2个)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制品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运输起尘、原料堆存及装卸粉尘采用厂房全封闭、雾化喷淋、地面硬化等防治措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 3 的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 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90%)的要求。 二、1.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搅拌机和转运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蒸汽冷凝水经管道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5m 3 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0m 3 /d)进行处理,1座废水收集池(200m3)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绿化抑尘。 三、噪声:破碎工段设备设置于地下,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渣收集后回用生产;残次品收集后外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污泥定期清运用于肥田;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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