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营运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厅 省生态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0〕26号)和《关于强化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措施的通知》(豫交〔2020〕64号)精神,按照《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对以下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示注销(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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