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20年4月27日至6月18日,对新郑市人民法院维修办公楼及餐厅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人民法院维修办公楼及餐厅项目主要包括观音寺镇、辛店镇、薛店镇、龙湖镇法庭及城区金城路法庭的整修改造和新郑市人民法院新建一层办公用房、餐厅等。
2015年10月19日,经市政府批复财政预算资金2600000元。
2016年10月21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183978.94元。监理单位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郑市人民法院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6年12月3日开工,2017年3月9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 2861744.64元,审定金额2116704.73元,审减金额745039.91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 745039.91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人民法院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