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4日,对新郑市公路管理局 料场大气防尘设施项目 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公路管理局料场大气防尘设施项目位于 107国道京深工贸区,新建钢架结构大棚一座,面积8500平方米。
2017年2月17日,市政府批复建设资金190万元;2017年10月13日,申请追加资金260万元。2018年8月8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增加料场通往107国道588米道路和料场大棚东边2500平方米钢结构大棚。
2018年1月28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057395.49元。监理单位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郑市公路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8年3月11日开工,2018年6月20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主要有: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大棚17-20轴钢结构、抗风柱基础及垫层;2.增加4轴地梁、外墙围护结构;3.20轴外侧增加C25混凝土坡道;4.增加料场院内沥青混凝土道路约588米;5.增加20套无动力风帽;6.基础及挡土墙混凝土标号由C30变更为C25;7.现场高压电缆、给水管道的迁建以及破损混凝土路面的修复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 7213432元,审定金额5981244.81元,审减金额1232187.19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 1232187.19 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 新郑市公路管理局 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