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刘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 索引号:005307714/2020-00018
  • 发布机构: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刘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2020-12-10
  • 发布日期:2020-12-10
  • 生效日期:2020-12-10
  • 关于印发《刘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根据《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 、《 新密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 , 结合 我镇 工作实际, 镇政府 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1年3月31日在全 镇 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到消防工作全过程,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 全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 组织机构

    镇政府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髙淑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郑秀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徐晓光   党委副书记

    尤小平   人大主席

                 张文晓   纪委书记

                 常东阳   副镇长

                 范文平   副镇长

                 杨建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忠军   副镇长

                 钱耀钦   副镇长

                 郑冠栋   副镇长

                 李亚楠   党委委员

                 郭俊强   党委委员

                 黄春山   工会主席

                 李国平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登朝   党政办公室主任

                 郭建辉   财政所所长

                 于亚涛   党建办公室主任

                 崔学军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楚广伟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宗汉   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杨建东   村镇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玉晗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马留海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德法   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张继敏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刘银仓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许树立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王跃辉   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陈海东   供电所所长

    张西敏   卫生院院长

    李长江   中心学校校长

    张俊亭   交警三中队队长

    史建涛   网通公司经理

    蒋永伟   供销社主任

    三级网格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统筹协调此次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镇安全应急管理办 , 李宗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1月25日前)。 镇冬春火灾 防 控工作领导小组 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 各 村、镇直、各有关成员 单位 ,分别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本属地、本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 “三个清单”, 要及时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建议书,在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镇冬春火灾 防 控工作领导小组 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遗留隐患攻坚清零行动

    全面梳理前期集贸市场、仓储物流、 “多合一”场所、邮政快递企业专项治理遗留隐患整改情况,对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员,对账销号,确保及时清零。对一些突出共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对全 镇 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加强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坚决确保消防安全。

    (二)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排查行动

    1.社会养老(福利)机构集中排查。 社会事务办 牵头,结合国务院安委办平顶山 “5.25”火灾“回头看”情况,进一步落实行业消防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火灾风险和隐患问题,督促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2.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排查。 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等 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排查 KTV 厅、网 吧、 服务营业场所和洗浴场所等,从严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留宿人员、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等问题,全面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3.商场市场集中排查。市场监督管理 所 牵头,针对年终岁尾商场市场促销活动多、人员密集、货物囤积等情形,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商场市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督促严格落实《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41/T 626—2010),建立单位“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2020年底前,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完成消防安全达标创建,试行以店铺、功能分类(区)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制度。

    4.其他重点场所集中排查。 中心校 、卫 生院 、 社会事务办 、 经济发展办 、 安全 应急管理 办 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学校、幼儿园、医院、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指导检查,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 “三个清单”。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前后,及时发布火灾风险提示,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开展突出风险综合治理行动

    1.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经济发展办 、 派出所 、 村镇管理办 、 安全 应急管理 办 、市场监 督 管理 所 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系统性综合治理 。 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违规停放充电。通过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等方式,持续开展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巩固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成效,跟踪督促解决突出问题。结合 镇区 、小区和 各 村 电网 改造,解决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等问题。 村镇管理办 、供电 所 等部门加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保障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市场监督管理 所 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的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等电气产品。 村、 居民小区组织专业电工,定期排查纠治本 村 、本小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隐患,落实火灾时保障消防供电的措施。鼓励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设备,提升电气火灾预警水平。

    3.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 属地 、分行业集中排查使用彩钢板的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冷链企业等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村镇管理办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禁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市场监督管理 所 加强彩钢板 经营 、流通环节动态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实施“多合一”问题综合治理。组织 派出所 、 村镇管理办 等部门联合行动,发动 村 基层力量,对 “多合一”问题实施综合治理,严查堵塞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留宿住人、使用明火和搭建临时建筑等突出隐患。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隐患,综合运用集中约谈、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及时整改。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智慧型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装置,提高技防水平。

    5.开展重点风险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 村 要落实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 经济发展办 、 派出所 、 社会事务办 、市场监督管理 所 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以区域内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小旅馆、沿街门店及群租房、 “九小”场所等单位 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类隐患问题。 对实地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采取强力措施督促按期整改销案。

    (四)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管理。按照省住建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全面悬挂禁停标志、施划停车位和路面警示标识;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有村负责 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 工作 。

    2.开展集中清理。 村镇管理办 、 综合执法办 、交警 三中 队和 派出所 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及时制止遮挡、占压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等影响灭火救援的行为。

    (五)实施打通基层消防监管 “最后一公里”工程

    1.抓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 村 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火巡查和进门入户宣传提示,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管理机制。建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

    2.强化基层消防监督执法。 派出所 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商、业务培训、执法讲评和协同配合机制,加大对监管范围内重点单位和其他场所的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力度。

    3.建立基层消防安全“吹哨人”队伍。在现有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基础上,发展一批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高的消防安全“吹哨人”,积极排查、整改、举报身边火灾隐患。

    (六)抓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单位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2.严控消防安全风险。分领域分行业组织大型连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等,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和冬春火灾风险,督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等工作职责,分岗位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清、风险明、会处置”。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建强微型消防站。加强对社会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情况检查,督促配齐人员、装备和器材,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业务培训,完善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七)落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 短信 、微信等 新媒体 平台,推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

    2.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 中心校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教学和素质教育,推动 100%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4课时)、教材、师资、场地”,100%中小学校(幼儿园)建成消防安全专业师资团队。督促村委会网格力量,发动消防志愿者,定期深入 自然组 和居民家庭开展 “面对面”宣传教育。各企业单位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强化重点人群学习培训。重点面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和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等人群和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以及九小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组织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关注“郑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登陆),分类开展在线学习和答题竞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各职能站所 ,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分析研判辖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细化分解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挂图式推进,逐级压实消防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联合行动,深化隐患排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和移交查办等机制,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防火安全监管网络,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合力。

    (三)定期督导,狠抓工作落实。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工作督导组,定期对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检查督导 ,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依法从严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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