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排污费核定征收公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2020-12-11 郑州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索引号:005308039/2020-00456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键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成文日期:2020-12-11发布日期:2020-12-11 关于停止排污费核定征收公告 依据《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 [2018 ] 4 号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我单位不再对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费核定征收,原环境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由税务部门进行核定征收。 特此公告! 标签: 上一篇:关于开展新密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