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20年3月31日至6月8日,对 新郑市 107国道新建排水工程 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 107国道新建排水工程为107国道龙湖段境内部分路段新建边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挖除旧路面及基层、新建浆砌片石边沟等。
2018年3月19日,市政府批复总投资979万元。
2018年7月25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新郑市公路工程处,中标金额7652333元。设计单位为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新郑市 公路管理局 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 2018年8月20日开工,2018年11月20日竣工,2018年11月28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 报 审金额 7510945元,审定金额 7102843.31 元,审减金额 408101.69 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 408101.69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 新郑市 公路管理局 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