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检查、指导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引导乡村产业发展,打造乡村特色品牌;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业科技和教育等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村社会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村民自治建设;研究制定乡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乡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办公电话:0371—64898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