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下设机构职能

  • 索引号:737405256/2020-01734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
  • 关键词:组织,机构
  • 成文日期:2020-12-18
  • 发布日期:2020-12-18
  • 郑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下设机构职能

    郑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内设机构和职责

    设 8个内设室,室主任为副科级,分别是: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派出机构日常运转工作、后勤保障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以及本派出机构党的建设等工作。

    2.信访案管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3.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等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文化工作和以案促改等工作。

    4.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郑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开发区所属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申诉复查、复核等工作;负责调研法规等工作。

    5.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区管(属)机构、街道、村居监察对象行使监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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