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
2.做好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
3.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4.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配合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搞好项目实施及监督工作;协调国、地税搞好税收征管工作;
6.负责监督本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政策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承办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
1.负责职工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职工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调动工资的核定,工资兑现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3.及时办理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审批及兑现。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护理费、遗属补助费的年度审验和审批工作。
4.负责工勤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试相关事项,及时岗设并兑现工资。
5.负责公务员登记、转任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6.做好编办人员核查工作,及时完成编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7.组织职工的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8.负责职工六项保险的收缴和管理。
9.负责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