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验收要求及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豫危搬办〔2020〕5号),我市第四批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名单附后)已通过市级申请,市推进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同专家进行了验收。经查验资料和现场验收,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已拆除完毕,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现将拟通过验收的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实名反馈至市危化品搬迁改造办公室。
公示期:2020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26日。
电 话:0371-67170215
邮 箱:zzswhp@126.com
附件:1.郑州市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销号企业(第四批)
郑州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
附件:
郑州市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销号企业
(第四批)
1.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