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城市市政环卫设施管理养护行业技术规范;参与编制城市道路、桥涵、垃圾中转站等市政环卫设施的大修、中修及养护维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市政环卫设施的大修、中修等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与移交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新建道路、桥梁、垃圾中转站等市政环卫设施及其他管线建设的竣工验收与移交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会同相关部门审批与监督占用城市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负责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标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技术培训;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霓虹灯、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景观、城市公共空间景观的监督管理。
市政环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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