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上级交办的法定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工作。拟订全区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承担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解答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承办上级医疗卫生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