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 医疗健康”工作。
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组织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负责全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级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各级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法规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的政策建议。
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