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保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打击农村违法占地人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区范围内很少出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情况,为深入打击农村违法占地行为,新区管委会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所有村组均不得私自对外出租、流转土地,所有出租、流转行为,均应报管委会批准。二、未经批准擅自出租、流转的,村“三资账户”不得将租金入账,不得用于向村民分配,并由管委会纪检部门依纪对违法出租、流转的干部追责。三、加强巡查,发现有违法占地的,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通报。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拆除。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