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改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医药条例》对促进、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中医药法列入立法规划。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2011年12月原卫生部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2015年12月国务院将中医药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8月、12月进行三次审议后通过了《中医药法》。
建议1:《中医药法》第五章63第四十四条:国家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养身主管部门制定。同时,2020年5月,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关于促进中医药创城创新发展的实施方3案(2020-2025年)的通知 》中有关于落实鼓励社会办中医政策的具体内容,所以根据《中医药法》相关条款,国家是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其次国家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执业医师可以依法申请多点执业,可以在主要执业机构和备案执业机构进行依法执业,关于建议1中“鼓励公立医院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到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目前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建议2:《中医药法》第五章63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鼓励组织和个人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5年授予新郑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9年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复审验收,通过创建和验收,新郑市 公立人民医院建设了中医药文化特色浓厚的国医馆,全市10家乡镇卫生院和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不仅满足人民群众日常中医药诊疗服务需求,同时宣传和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知识,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传播健康教育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每季度在医院显著位置制作张贴健康教育宣传栏,其中 中医药相关知识内容占比达50%。2018-2019年郑州市邀请国内知名中医药专家到郑州市开展中医名家讲堂活动,新郑市卫健委将名将讲堂视频制作成便于携带的U盘,发放到各医疗机构进行播放,宣传中医药养生知识。
近年来郑州市及新郑市连续举办中医、中药及中医护理等知识竞赛,激发中医药工作者的工作动力和活力,调动中医药工作者的热情和干劲,今后将不断探索和创新,举办不同类型的中医类比赛及活动,传播和普及中医药知识。
目前,在我国开展的15项公共卫生服务中有专项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和针对0-36月儿童及妇女的中医药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是对每一位居民进行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体质的类型定期开展中医药健康指导和管理,并记录在居民纸质健康档案和电子健康档案中,争取让每一位65岁以上老年人都能享受到中医药健康服务。
建议3:国家要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必须设置中医“治未病”科,目前新郑市二级中医医院为新郑市中医院,该院设置有“治未病”科,并能提供中医体质辨识、针灸、艾灸、推拿、拔火罐及冬病夏治等中医医疗服务,能为群众提供规范的中医药健康干预和运用中医药方法进行防病治病等医疗服务。目前国家相关文件未要求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新郑市人民医院等二级医疗机构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治未病”科,但以上这些医疗机构均能开展中医体质辨识、针灸、艾灸、推拿、拔火罐及冬病夏治及中医药康复治疗等中医医疗服务,方便辖区群众就近在乡、镇、社区就诊,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