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学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策法律研究会2020年年会成功召开

  • 索引号:065270490/2020-00124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关键词:综合,工作
  • 成文日期:2020-12-23
  • 发布日期:2020-12-23
  • 河南省法学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策法律研究会2020年年会成功召开

    12月22日上午,河南省法学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策法律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航空港实验区成功召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研究会会长蔡红,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晴川出席会议,研究会理事、各委局办、办事处相关人员和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共200余人参会。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工作报告会,第二阶段为座谈交流会。


    工作报告会上,管委会副主任、研究会会长蔡红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研究会工作的使命担当。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及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保证研究会的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要找准契合点,不断丰富法治港区的政策法治创新。围绕制约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社会治理、疫情防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的贯彻落实等,开展重大课题联合攻关,选准选优研究课题,努力推出更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政策措施,推进决策咨询服务体系建设。三要发挥职能,在服务港区建设实践中建功立业。要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围绕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术研讨、法学交流等工作,努力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的建言资政、参谋助手作用,提高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


    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晴川作了2020年度工作报告,通报了研究会今年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并对2021年工作进行了谋划和安排。今年以来,研究会抓牢思想政治引领,通过法治论坛、学术研讨、发表文章、基层调研等多种平台和形式,深度解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创新成果,确保研究会的工作在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各类法学研究活动,申请省法学会课题8项,投稿10余篇,致力于各类社会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600余件,组织律师担任实验区法制副校长和村级法律顾问,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调研,起草实验区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建议,为实验区发展积极主动献智献策。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创新力度,以灵活的工作方式提高效率、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与实际相结合探新路、创特色、强优势,在航空港区这片热土上,发挥研究会更大的作用。

    座谈交流会上,研究会23名会长、理事、专家及特邀区直相关部门代表参加。围绕构建公平正义、高效便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座谈交流,对研究会今年提出的《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草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建议稿)》、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建议稿)》 进行了征求意见。研究会 副会长、河南大学副教授樊涛建议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世界银行指标、涉外法治、民法典等紧密结合;研究会理事、省政府参事赵富军建议打造营商环境要与加强社会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注重农村短板;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贞实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峥提出了法律适用实际过程中的典型问题;研究会常务理事、法院执行局局长崔纪国建议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课题,增强具体办法的清单化、实操性,制定完善量化具体的企业发展战略清单,助推企业入驻港区依据清单快速发展;研究会理事、金融办副主任王宏坤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走互联网加金融道路,企业的培育和融资要多元化;研究会理事、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晓娜建议进一步找到调研发现问题的根源和原因,为制定措施提供更充分的依据;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制办主任王明华介绍了实验区条例制定过程的一些情况,建议加强服务型执法建设;经发局综合处处长武政伟建议增加对在实验区占主导地位的制造业、物流、跨境贸易企业的调研比重,营商环境办法要有相应的参照来源,具体措施尽量明确到负责部门。其他专家、理事、代表也积极发言,座谈交流会气氛热烈浓厚,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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