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批准的“三定”暂行规定,荥阳市局设置内设机构11个,规格均为正股级;派出机构8个,规格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规格均为正股级;
(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
另设机关党委。
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整合后暂予保留,待下一步有关事项确定后另行明确。
(二)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8个,分别是: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城区税务分局、崔庙税务分局、王村税务分局、广武税务分局、乔楼税务分局、豫龙税务分局。
(三)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信息中心、票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