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荥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43.8亿

  • 索引号:005291388/2020-00121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键词: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2020-12-25
  • 发布日期:2020-12-25
  • 1-11月份荥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43.8亿      1-11月, 我市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43.8亿元 , 同比 下降 5.5 % , 增速 居郑州六县市第 3 位。其中,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26.9 亿元,增长13%。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持续稳定增长
        1-11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5.3亿元,同比增长28.5%。其中两个零售类值变化较大,如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140.3%,日用品类同比下降41.8%,但大趋势仍呈稳定增长态势。
        二、居住相关类商品零售额小幅下滑
        1-11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1亿元,同比下降6.2%。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下降27.1%,家具类同比增长46.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31.1%。
        三、 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快速增长
        1-11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来看,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总额为4336万元,同比增长6.7%。其中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2.1%。
        四、交通类商品零售额实现正增长
        1-11月, 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交通类商品实现零售额 7.7亿,同比增长10.7%。其中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77.7%;汽车类同比下降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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