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 《关于在特定区域内打造夜市经济模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 我区 已 制定了《 上街区关于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来促进 我区 夜经济发展。 现已 由峡窝镇、各 街道 办事处牵头, 在确保辖区环境卫生、居民方便、不占盲道、消防通道、交通便利等工作前提下,分别 划定了 1 至 2 个点、 1 至 2 条街 道 作 为 早市、 夜市 以及需要突店经营的 区域, 由商户 到经营场所所在社区备案、签订承诺书 后即可实施 经营 。譬如景文百货周边、柏庙村红色文化美食广场、欢乐金街、东虢湖北边的夜市场等都是目前划定的早夜市重点区域。 对早夜市 和 突店经营区域 范围较大的市场和夜经济场点,区商务、城管、市场监管、卫健委、公安、消防等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实地查验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各职能部门 将 做好经营期间的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 上街 区各执法部门将安排执法人员对 “ 夜经济 ” 等各类场所开展不间断巡查。按照负面清单的要求,实行承诺制,在 统一时间、统一地点、 统一收费、 统一管理的 基础上 ,努力做到市场规范有序 ,保 证夜经济发展平稳有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 区夜经济 发展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