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春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X射线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2020年7月30-8月3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审批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高新区289号创新园1号楼1单元201室,郑州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拟购置1台AL-DR-270型探伤机,进行野外现场操作。该探伤机组成部分:脉冲式X射线机、平板成像系统、计算图像处理系统、机械工装、无线传输装置。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在明显位置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和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环保部门。
(六)按规定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放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