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索引号:06267684X/2020-00007
  • 发布机构: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
  •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成文日期:2020-12-28
  • 发布日期:2020-12-28
  •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受理机构。本政府机关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畅通办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畅通办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聂庄商务大厦1516号;

     

    办公时间:08:30—17:30(冬季);

     

    电话号码:0371—67112105;


    邮箱:jsqctb@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聂庄商务大厦1516号;

     

    邮政编码:450000;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主要通过金水区政务服务网、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本行政机关及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3.收费标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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