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根据《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20号)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新华路街道对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没有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没有拟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没有拟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告。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根据《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20号)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新华路街道对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没有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没有拟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没有拟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告。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