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验收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主项:联合验收
子项: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3.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设立依据
1.《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本)》(2009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5年10月22 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 51 号令,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8 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自2004年7月1 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第七条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五条
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2019 年版
7.《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59号)第二十四条
三、实施主体
郑州市人防部门、郑州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郑州市城建部门、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郑东新区规划分局
四、申请材料
1.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六、承诺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口受理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东南角)
九、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十、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0371-67179163
十一、投诉电话
中心纪检监察室 : 0371—67179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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