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政务公开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 索引号:005254528/2020-01234
  • 发布机构:国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键词:信息发布
  • 成文日期:2020-12-29
  • 发布日期:2020-12-29
  • 郑州高新区政务公开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各办事处、内设机构、中心、园区,高新投控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区主任办公会有关精神,为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提升政务信息发布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现将加强高新区政务公开网站(高新区门户网站与高新区政务服务网)政务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号管理

    1.严格控制后台发布账号数量。各发布单位进行自查、核对,只允许有一名专职信息发布管理员。如同一单位有多人拥有账号,或有发布信息需求单位尚未申请账号,需及时上报党群工作部,进行账号删除、添加。

    2.如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责任单位、管理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向党群工作部备案并更新相关信息。

    二、信息发布流程

    1.各发布单位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需要发布的信息由单位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政务公开类信息同时需要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由信息发布管理员进行编发。

    2.各单位需将当天发布至政务网站的信息,以及签字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党群工作部邮箱(gxqxcgzbgs@163.com)。

    三、内容规范

    1.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⑴不允许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⑵不允许泄露国家秘密。

    ⑶不允许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⑷不允许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或更改发稿日期等) 。

    ⑸不允许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⑹不允许公开证件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2.发布解读、办事服务等

    ⑴县级以下领导不允许出现姓名。

    ⑵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6个月内需有更新。

    ⑶各办事统计数据1个月内需有更新。网民留言2个月内需有更新。

    ⑷文件成文时间需与正式文件时间统一。

    ⑸文件成文时间与发布时间间隔不允许超过20天(法律法规类文件除外)。

    ⑹信息发布时注明来源(具体到单位)

    四、责任追究

    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务公开网站。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关停整合

    政务服务网长期不更新板块,如确实无内容可更新,责任单位可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审批。根据市级意见进行调整,同时在官网发布公告。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