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监〔2021〕22号_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查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查工作的通知
下载文号:新密市监〔2021〕22号印发日期:2021-02-25发布机构: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21/04/09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