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政策

  • 索引号:005299195/2021-00038
  •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创业,创业补贴
  • 成文日期:2021-04-21
  • 发布日期:2021-04-21
  • 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1.大中专学生:在新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业的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2.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新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业的新郑籍返乡农民工。

    二、申报条件

    1.大中专学生:申报人应为2020年度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在校生,在毕业5年以内(在校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且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申报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且申报人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2.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新郑市行政区域内创业的新郑户籍返乡农民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且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申报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且申报人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三、申报材料

    1.《新郑市创业(帮扶)补贴申报表》、《新郑市创业(帮扶)信息核实表》(见附表);

    2.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证明;

    4.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人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吸纳3人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工资发放清单等均可)原件及复印件;

    7.近3个月经营记录有关单据(开户行银行流水、购销合同等均可)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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