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 索引号:005299195/2021-00039
  •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创业,担保,贷款
  • 成文日期:2021-04-21
  • 发布日期:2021-04-21
  •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一)个人创业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原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不包括退休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二)个人创业贷款条件:

    1.申请人(含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申请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申请人(含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可申请地方扶持贴息贷款。

    2.组织起来创业贷款的组织申请人除符合申请个人的条件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应不少于1年。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国家扶持贴息贷款和地方扶持贴息贷款;也可单独申请国家扶持贴息贷款或地方扶持贴息贷款。

    (三)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对象及条件: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小微企业吸纳的人员应不在其他单位就业。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提交材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新郑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二)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合伙创业担保贷款

    (1)《新郑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2.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

    (1)《新郑市创业担保贷款组织起来创业申请书》;

    (2)组织起来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6)反担保相关材料;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三)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新郑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4.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材料等;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办公室负责人:赵红杰

    办公电话:69972716

    办公地址: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2区人社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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