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瑞松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年生产6万吨玄武岩纤维板、2万吨玄武岩纤维筋、30万米玄武岩纤维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告

  • 索引号:416229650/2021-00055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关键词:审批意见,批复,公告
  • 成文日期:2021-03-19
  • 发布日期:2021-03-19
  • 关于《河南瑞松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年生产6万吨玄武岩纤维板、2万吨玄武岩纤维筋、30万米玄武岩纤维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告

    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河南瑞松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年生产6万吨玄武岩纤维板、2万吨玄武岩纤维筋、30万米玄武岩纤维管建设项目

    新环审〔 2021 〕 16 号

    2021-3-19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大数据管理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窗口,邮编:451100
    电话号码:0371-69972697

    附件
  • 新环审〔2021〕16 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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