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 郑州君兴双桥酒业有限公司年酿造 300吨白酒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 0371- 89952601
通讯地址:惠济区新城路 27号,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君兴双桥酒业有限公司年酿造300吨白酒建设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双桥村 | 郑州君兴双桥酒业有限公司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君兴双桥酒业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改造厂区内现有的酒文化展示馆(300㎡)作为本次“年酿造300吨白酒建设项目”生产厂房,配套建设1座锅炉房和污水处理站及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其余全部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新增白酒酿造能力300t/a,白酒分装能力依然维持1500t/a,扩建工程新增劳动定员15人,厂区不设食宿,劳动制度1班8h制,年工作时间300d。 | 1、废气:各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密封、集气等措施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后的废气经过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和《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本次工程酿造蒸馏、出甑、摊凉及丢糟暂存过程中挥发出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过部分集气措施处理后,废气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和烟气循环技术,燃烧废气经配套的1根8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2089-2021)表1新建燃气锅炉中锅炉废气浓度限值要求。 新建污水处理站采取池体加盖封闭和生物吸附处理措施处理,废气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废气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包括锅底废水、发酵黄水、一次洗锅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锅炉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等。除发酵黄水回用外,其余废水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UASB(高浓水) 调节池 A/O 除磷 二沉池),排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收集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