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MB0R2017X/2021-00059
  • 发布机构: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工商
  • 成文日期:2021-03-31
  • 发布日期:2021-03-31
  • 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 , 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制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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