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机构设置

  • 索引号:416211581/2021-00037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关键词: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2021-04-01
  • 发布日期:2021-04-0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人:朱福杰

    电话号码:62126910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电、目标管理与考核、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重要事项督办、会议组织、政务公开、党群、组织、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政府采购、财务管理、法制、信访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县环境安全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服务科)

    负责人:李楠

    电话号码:62126981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

    拟订全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权限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在中牟县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退查和事后监管。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负责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核准等应当由县环境保护局承担的行政审指服务工作。

    (三)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负责人:朱王会

    电话号码:62126916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大气、水体、城区土地、噪声、光、重金属、化学品和机动车等污染防治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监督实施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管理制度;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协调全县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拟订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以及减非政勉、措施的落实;承担全县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准确认、排污权回购和支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以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
    承担全县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全县环境监测工作;检查评估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承担全县环境监测区网和会县环境监测信息网的有关工作;承担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祝的有关工作。

    (四)自然生态科

    负责人:张俊峰

    电话号码:62129079

    拟订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新建和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对重大生态环境破坏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土壤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

    (五)辐射危废管理科

    负责人:陈伟

    电话号码:62129089

    监督实施全县核与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等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监督管理;对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医疗、电子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送、储存、处置、利用,进口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废旧资源的回收、加工、再生等过程中的不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核与部射环境违法案件的调盘处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通查和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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