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中牟县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中牟县审计局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中牟县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二 、 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方便填写上述要件,提高工作效率,中牟县审计局编制了《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1)。建议向中牟县审计局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政务服务网上下载,也可以向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书面或电话索取,还可以在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中牟县审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 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附件中下载《申请表》(附件 1),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电子信箱zmsjysq@zhengzhou.gov.cn。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 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将被附注理由后及时退回,申请人可以在补充完备申请要件后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不受退回次数的限制。
2.正式受理。中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中牟县清阳街 231号。邮政编码:451450。
办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均可受理。
联系电话: 0371-62126938。
传真电话: 0371-62126854。
电子信箱: zmsjysq@zhengzhou.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