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刷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区长信箱、热线办理,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服务热线和政务值班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或参与全区重大活动的筹办工作。
(十一)负责综合协调全市社会公共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