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道路客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 索引号:356187048/2021-00066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 关键词:“双随机一公开”
  • 成文日期:2021-05-09
  • 发布日期:2021-05-12
  • 郑东新区道路客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道路客运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改进执法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上报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全区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县(区)的部署要求,通过明确抽查事项及内容,细化抽查方式及程序,建立抽查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实现依法监管、公平高效、阳光行政、执法有力,创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促进郑东新区交通运输业客运领域协调稳健发展。

    二、基本原则

    ( 一 )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 二 ) 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 三 ) 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划平等。

    ( 四 ) 协同推进原则。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三、工作任务

    ( 一 )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明确范围比例 2021 年 5 月 15 日前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客运”“包车”等内容,且与道路客运 ( 含班线客运、旅游客运 ) 有关的市场主体。

    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尚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河南 ) 查询梳理和汇总,由属地单位联合开展检查,抽查比例为 100% 。

    (二)确定内容清单。

    对道路运输客运市场主体联合抽查,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情况,细化联合监管内容。

    1. 交通运输部门 : 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尚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车辆、从业人员行政许可情况 ; 运输经营行为情况 ;

    2. 市场监管部门 : 营业执照 ( 登记证 ) 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经营 ( 驻在 ) 期限的检查 ; 经营 ( 业务 ) 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 ( 业务 ) 项目的检查 ; 住所 ( 经营场所 ) 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3. 公安交警部门 : 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所属“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办理注册登记、转入手续、辖区内转移登记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落实情况 ; 对使用性质为“租赁”的客车,在办理注册登记、转入手续、辖区内转移登记时,执行国家《汽车租赁服务规范标准》情况。

    4. 文化和旅游部门 : 配合检查道路客运市场主体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情况。

    ( 三 )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1. 建立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名录库。全面梳理郑东新区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查检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2. 建立交通运输执法检查人员明录库。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的职务、专长、等基本信息,并按照其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 四 )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率与抽取规则。要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抽取规则。对于一般市场主体,同一主体每次抽查之后,原则上不列入第二次抽查范围,避免对同一主体造成负担,特殊经营或异常经营市场主体不适用该规则。对于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抽查时,按照“递补抽取”的原则,抽取其他人员递补。

    ( 五 ) 明确“双随机”抽查实施步骤

    1. 部署阶段( 5 月 10 日 --7 月 20 日):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建立组织、制定机制、细化方案,确定抽查内容和事项清单,通过省级抽查平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参与单位将本单位拟参与联合抽查的检查人员名单报送牵头单位,并通过随机匹配,组成联合检查组。

    2. 实施阶段( 7 月 21 日 --9 月 21 日):严格对照抽查清单,根据确定的抽查对象,履行告知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现场联合检查,及时在相关媒介公示检查结果,按要求填写《道路客运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附件 1 ),及时将检查结果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3. 总结阶段( 9 月 22 日 --10 月 21 日):对“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做法,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总结报告,填写《道路客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附件 2 ),截取完成抽查任务的系统截图,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 六 ) 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 七 )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 八 ) 探索开展联合抽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实施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本工作方案,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规则和时间节点等要求建成抽查数据库,并组织实施,力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制订培训计划,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对随机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

    ( 二 ) 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 三 ) 加强监管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系统内各管理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实现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专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逐步推进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及多头监管的行业主体形成联合抽查、联动执法的强力态势。

     

    附件: 1. 道路客运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2. 道路客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汇总表

            3. 道路客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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