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人民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397863874/2021-00097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
  • 成文日期:2021-05-14
  • 发布日期:2021-05-15
  •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人民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人民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14日 


    荥阳市人民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办法(试行)

     

    为建立市政府“抓执行、保落地”工作机制,打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市政府月度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郑州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郑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为主要内容,以重大专项工作为抓手,通过月评比、季观摩,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促进政府系统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全年任务落实落细。

    二、督查评比原则

    在全市综合考评工作框架下,把年度重点工作专项化,分解到月度,坚持“突出重点、量化计分、真督真查、客观评价”的原则,进行评分排名,形成正向激励。

    三、督查评比对象

    16项专项工作考核涉及部门。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重大专项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市长王效光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王西周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督查局局长张再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乡镇(街道)督查评比

    (一)督查评比内容

    围绕15个专项开展。

    1.经济发展晋位升级专项(由市统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2.科技创新专项(由市科工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3.核心板块建设专项(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4.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5.“三项工程、一项管理”专项(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6.产业培育专项(含市场主体培育、小微企业园建设、产业链升级,由市科工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7.美丽乡村建设专项(由市农委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8.生态环境建设专项(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9.平安荥阳建设专项(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0.高质量招商项目专项(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1.优化公共服务专项(分别由市卫健委、文广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2.数字荥阳建设专项(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3.轨道交通建设专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4.民生实事专项(由市督查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5.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专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二)分值评定

    最高分值240分,其中,专项工作评分占200分,市督查局评分占20分,加减分事项20分。

    (三)评分办法

    1.专项工作评分

    各分管副市长负责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相关牵头单位,成立专项督导评比小组,针对15项月评工作分别制定科学合理的督导评比细则(见附件),每项专项工作按10分制评比打分(经济发展晋位升级、科技创新、“三项工程、一项管理”、产业培育、高质量招商项目“125计划”等5个专项各占20分)。

    工作完成情况由各乡镇(街道)自主申报,得分逐级由牵头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应科室审核并经分管副市长审签后报市督查局。

    根据工作进度,由市委主要领导安排,定期从以上15个专项中确定季度观摩项目,现场打分,计入年度综合评比。

    2.市督查局评分

    市督查局评分满分20分,按《市督查局评分细则》(见附件17)进行评分。

    3.加减分事项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荥阳市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2分。

    (2)在郑州市月度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牵头单位分别加10分、8分、6分,配合单位分别加5分、3分、1分。

    (3)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每发生一起,分别扣减相关部门20分、15分、10分、5分。

    (4)信访稳定。辖区内发生赴京个访的,每人次扣 5 分,发生赴京涉访的,每人次扣 10 分;发生赴京集访的,10 人以下的每批次扣 10 分,10 人(含)以上、20 人以下的每批次扣 20 分,20 人(含)以上的每批次扣 30 分。发生到省委、省政府集体上访的,30 人以下的每批次扣 5 分,50 人以下 30 人(含)以上的每批次扣 10 分,100 人以下 50人(含)以上的每批次扣 15 分,100 人(含)以上的每批次扣 30 分。发生到郑州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的,30 人以下的每批次扣 2 分,50 人以下 30 人(含)以上的每批次扣 5 分,100人以下 50 人(含)以上的每批次扣 10 分,100 人(含)以上的每批次扣 20 分。

    (5)媒体曝光。辖区内发生被国家级、省级、郑州市级主流媒体曝光问题,形成较大舆情,经查属实的,每次分别扣10分、5分、2分。

    (6)通报批评。被国家级、省部级、郑州市级、荥阳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0分、5分、2分、1分。

    (7)约谈。因工作不力,被郑州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约谈的,每次扣5分;被荥阳市委、市政府约谈的,每次扣2分。

    (8)领导负面批示。因工作不力,被要求在国家级、省部级、郑州市级、荥阳市级会议上做表态发言的,每次分别扣10分、8分、5分、2分,被省领导和郑州市主要领导批示批评的扣5分、被荥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评的扣2分。

    (9)对造成我市在郑州市月度考核中排名后三名的牵头单位分别扣10分、8分、6分,配合单位分别扣5分、3分、1分。

    加分满分为20分,扣分不设底线。

    国家级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等,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视同为国家级。

    省部级是指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及国家部委等,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视同为省部级。

    厅局级是指部属正厅级单位,省正厅级(局、委、办),郑州市委市政府,以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

    荥阳市级是指以荥阳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

    各乡镇(街道)在国家级、省级、郑州市级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或在郑州市、荥阳市召开国家级、省级、郑州市级先进工作现场会、观摩会的,视为获得同级别奖励。

    加分事项由督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减分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收集整理,并于每月底前将《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减分事项汇总表》(见附件18)和证明材料经分管副市长审签后报市督查局。

    (四)综合排名

    各乡镇(街道)的最终得分为15项专项工作评分的总分、市督查局评分、加减分事项得分之和。市督查局负责汇总各乡镇(街道)的最终得分并排序。

    六、市直部门督查评比

    (一)督查评比内容

    1.经济发展晋位升级专项(由市统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2.科技创新专项(由市科工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3.核心板块建设专项(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4.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5.“三项工程、一项管理”专项(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6.产业培育专项(含市场主体培育、小微企业园建设、产业链升级,由市科工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7.美丽乡村建设专项(由市农委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8.生态环境建设专项(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9.平安荥阳建设专项(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0.高质量招商项目专项(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1.优化公共服务专项(分别由市卫健委、文广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2.数字荥阳建设专项(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3.轨道交通建设专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4.民生实事专项(由市督查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5.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16.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专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二)分值设定

    最高分值240分,其中,专项工作评分占210分,市督查局评分占10分,加减分事项20分。

    (三)评分办法

    1.专项工作评分

    参照乡镇(街道)评分办法。

    2.市督查局评分

    市督查局评分满分10分,按《市督查局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3.加减分事项

    加减分满分20分,具体加减分参照乡镇(街道)加减分办法。

    加分事项由督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减分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收集整理,并于每月底前将《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减分事项汇总表》(见附件18)和证明材料经分管副市长审签后报市督查局。

    (四)综合排名

    各市直部门的最终得分为16项专项工作评分的总分、市督查局评分、加减分事项得分之和。市督查局负责汇总各市直部门的最终得分并排序。

    七、产业集聚(园)区督查评比

    (一)督查评比内容

    1.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2.产业培育专项(含市场主体培育、小微企业园建设、产业链升级,由市科工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3.高质量招商项目专项(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4.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专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评分细则评比打分)。

    (二)分值设定

    最高分值120分,其中,专项工作评分占80分,市督查局评分占20分,加减分事项20分。

    (三)评分办法

    1.专项工作评分

    参照乡镇(街道)评分办法,4项评比工作各占20分。

    2.市督查局评分

    市督查局评分满分20分,按《市督查局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3.加减分事项

    加减分满分20分,具体加减分参照乡镇(街道)加减分办法。

    加分事项由督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减分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收集整理,并于每月底前将《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减分事项汇总表》(见附件18)和证明材料经分管副市长审签后报市督查局。

    (四)综合排名

    各产业集聚(园)区的最终得分为4项专项工作评分的总分、市督查局评分、加减分事项得分之和。市督查局负责汇总各产业集聚(园)区的最终得分并排序。

    八、结果运用

    (一)各单位的得分排名情况,在下个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公布。排名靠后的1个乡镇(街道)、1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和1个产业集聚(园)区,在会议上做表态发言。高质量招商项目专项评比第一名的单位做典型发言。

    (二)季度观摩排名情况,现场进行通报,并公开报道。

    (三)月度督查评比作为绩效目标过程调度的重要手段,是专项绩效考评的重要方式。月度评比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工作相应专项绩效考评成绩,按权重核分,计入考评对象年度总成绩。月度评比排名情况,每月底前由市督查局将评比结果报送市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九、工作纪律

    (一)参与市政府重大专项月度综合督查评比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守工作纪律,督查评比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评比结果要公开透明。

    (二)在市政府重大专项月度综合督查评比中出现虚报、瞒报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直接取消单位当月评比资格,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下个月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做表态发言。

     

    附件:1.经济发展晋位升级专项评分细则

    2.科技创新专项评分细则

    3.核心板块规划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4.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5.“三项工程、一项管理”专项评分细则

    6.产业培育专项评分细则

    7.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8.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9.平安荥阳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10.高质量招商项目专项评分细则

    11.优化公共服务专项评分细则

    12.数字荥阳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13.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14.民生实事专项评分细则

    15.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分细则

    16.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专项评分细则

    17.市督查局评分细则

    18.《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减分事项汇总表》


    附件
  • 附件.docx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