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卫 等代表们:
您们提出的 “关于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收提案后,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您们提出的具体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具体作出如下答复:
一、 药品安全方面
( 一 )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省市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 2021年药品监管工作工作要点 》,将新冠疫情防控、新冠疫苗质量安全、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及特殊药品质量监管等作为重点工作,同时下发详细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专项检查重点,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且采用 “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监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监管人员 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展开监督检查工作,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将药品安全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联合卫健委召开 “ 登封市药品监管工作会暨基层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训会 ”,会上对我市药品安全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并对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会上要求我市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在2020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底之前所有单位必须符合药房标准化要求;13家参与创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的诊所,要积极整改,以点带面,最终所有基层诊所都要达到标准化要求,从而保证人民用药“最后一公里”的安全。
(三)积极开展医药品抽检工作。 按照省市局的工作要求, 2021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日常监督抽检工作,抽检批次不低于50批。经过局党组研究决定,全批次交给局执法大队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检,确保执法队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可疑品种能够及时快速进行抽检,从而有效降低药品不合格率。
(四)持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程,药品安全性评价、说明书修订等重要安全指标依据数据均来源于此,所以一直以来我局都严标准高要求的开展此项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及经营企业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尤其的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时,第一时间上报 “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确保不良反应发生的时效性,真实性。截至目前,2021年我局共监测药品不良反应285份,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72份,为数据分析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药品安全无小事,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局将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开展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二、 在 食品 安全方面
(一)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021年将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将餐饮服务单位分级管理,执法人员按照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实现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全覆盖。
(二)持续着力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 将 2021年作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首先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进行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专项培训,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其次向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员全面推行“豫食考核”APP,现场指导学习方法,督导其学习次数和学习效果,从而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三)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排查。 一是开展 2021年春节、全国“两会”及“315”期间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和 对 3.15曝光问题羊肉开展排查工作 。监督检查 2895家餐饮单位,发现餐饮单位存在违法行为18家,其中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2万元,其他随即责令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是 对学校、幼儿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午托部等重点单位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暂时禁入校园,提倡使用生鲜肉及肉制品。累计检查学校 108家、幼儿园121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其中中小学食堂结案1起,罚没款5100元,幼儿园食堂结案1起,罚没款5100元,通过大排查,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进行规范。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020年相继开展了“端午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早餐”“学校食堂”等专项抽检,超额完成监督抽检3049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77批次,问题发现率2.5%,完成快速检测1500批次,食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核查处置率达到100%。2021年3月,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河北省青县肉羊养殖户违禁使用“瘦肉精”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3家次,检查羊肉销售者92家次,快速检验42批次;实验室检测26批次。结果均为阴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局工作安排,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要求,食品抽检量达到 4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不低于1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覆盖率不少于80%的标准,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助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202 1 年 5 月 25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 8 6 38580206
联 系 人: 乔慧芳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