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华 委员:
您提出的 “ 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的意见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您提出的具体建议, 结合我局职能具体作出如下答复: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 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中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和烟草广告审批,我局就房地产广告不再实行备案审批制度。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2020年度我局联合房管中心对“双随机,一公开”中所抽查到的登封市郑州天道置业有限公司、登封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正岳实业有限公司三家房地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由于三家企业目前无在售项目,未发现相关广告问题。
三、我局依托省市广告监测平台,对本市辖区内的广告进行监测,对平台上房地产违规宣传案件线索依法进行立案处理。截至目前, 2021年度共监测媒体广告1233条次,其中电视广告935条次,广播广告456条次,2020年底通过检测平台立案查处悦城华府违法发布广告案。
四、我局依据本局职责督促辖区各房地产企业严格依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同时督促各市场监管所对违法设置霸王条款的房地产企业违法线索严格依法查处。
五、针对房地产企业信访事件,我局积极安排对接,相继对接处理了峰创福晟园,郑上天地云墅等房地产信访事件。
我局后续将持续 加强 房地产企业 相关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 房地产 广告市场经营秩序。
20 2 1 年 6 月 29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 7803880727
联 系 人: 刘冠东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