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二七区南屏路第二小学项目位于南屏路南、开发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七区人和路街道办事处贾砦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二七区南屏路第二小学项目规划用途为小学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和路街道办事处和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七分局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