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 B(2021)145号建议的答复
张建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加快省道232线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 》规定,现阶段普通省道没有相关用地预审政策。我局就该问题多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建议省委省政府在中央出台普通省道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政策之前,研究明确我省解决普通省道项目用地的方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S232线S312至郑少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涉及基本农田,目前暂无法办理土地手续,我们已协调市资源规划局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并已列入郑州市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预备项目。根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明确交通线性工程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发改基础〔2020〕94号),项目由沿线政府负责审批建设,沿线政府是辖区内交通线性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建设资金、组建或确定项目法人、项目实施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