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2021)

  • 索引号:MB0Q77941/2021-00030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人口,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成文日期:2021-06-24
  • 发布日期:2021-06-25
  •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2021)

    一、登记对象和登记内容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自主安排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

    (三)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四)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是否委托办理、个人承诺等,由申请登记人自行填写。

    (五)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二、登记机关和办理程序

    (一)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办理生育登记。

    (二)登记对象或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一式两份,即完成登记。也可登录网址http://222.143.34.144/jsw/index.html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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